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复课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各县(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机构,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各工作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中小学(幼儿园)复课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已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7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年2月17日中小学(幼儿园)复课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
一、总体要求
1.完善“一校(园)两案”。各校(园)要组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结合学校(幼儿园)实际和疫情防控形势,制订完善开学(园)复课工作方案,精准做好开学(园)准备,确保按时复课;建立完善突发疫情事件应急预案,聚焦学校疫情防控的关键环节、重点区域,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建立“一生两档”。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学生入学(园)前档案,详细记录开学前两周内外出、隔离、接触人员、健康状况、就医等情况;建立入学(园)后档案,每天记录出勤、体温监测、身体状况、防护措施,回家后接触人员等情况。
3.坚持“八项制度”。坚持疫情报告制度,每天按要求上报学校疫情防控情况;坚持学生体温监测制度,每天组织师生早、中、晚各测一次温度,并及时做好登记;坚持因病缺勤登记和追踪报告制度,对因病请假师生弄清病因,安排专人保持联系,实时掌握身体情况;坚持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教师返岗和学医院证明;坚持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对学生健康台账进行规范管理;坚持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组织人员每天对教室和校园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坚持健康教育制度,安排专人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