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石产业研究院关于做好防范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相关措施要求
为有效防止和阻断跨区域蔓延,毫不松懈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全力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切实履行防控责任,有效控制疫情传播,确保防控工作不松懈,保持院机关、文创园、泰顺石廊桥创作基地等区域正常工作运转,根据我县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河北省石家庄市和邢台市来泰返泰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第1号)要求,现就做好河北省石家庄市和邢台市等地来泰返泰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制定措施及要求如下:
一、要加大排摸力度,加强信息核查和登记管理工作,及时掌握石家庄市和邢台市等地来泰返泰人员信息,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年12月15日以来,有石家庄市和邢台市旅居史的来泰返泰人员(含自驾同乘人员),要第一时间前往综合服务点(泰顺县万豪大酒店)接受核酸采样检测,并严格执行“7+7”管控措施,即定点健康观察7天和日常健康监测7天。
三、要加大对近期有石家庄市和邢台市旅居史人员的主动排查力度,文创园等场所对外来人员要进行认真询问和登记,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院办公室。
四、请大家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