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肺炎感染防控工作指挥部紧急提示(年第18期)
年5月14日,安徽省六安市、合肥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例。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按照《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20号)要求,在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94号)公告基础上,现紧急提示如下:
自5月14日起,对有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金安区,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卫星社区旅居经历的抵返人员,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无法提供者,要在进入海拉尔区后进行集中隔离,24小时内完成新冠病*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无异常可解除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自由有序流动,相关费用自理。
自4月30日以来,对有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金安区,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卫星社区进(返)入海拉尔区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申报,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并进行核酸检测。凡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不能提供近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24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相关费用自理。一旦发现检测结果阳性者,立即报告疾控部门按照规范要求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请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减少人员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要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