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新增病例情况1月19日,我市新增4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情况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高某,女,48岁,现住利民开发区玉乡村王太屯,按照本地区对农村人口“应检尽检”的防控要求,参加了由当地组织的对农村人口的筛查和核酸检测,1月16日晚反馈检测结果为疑似阳性。1月17日,哈尔滨市疾控中心再次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10医院。1月19日,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3日-5日,到同村居民家串门。
1月6日,乘坐私家车到乐业镇将*村哥哥家。
1月7日,居家。
1月8日-9日,到同村居民家串门。
1月10日9时许,乘坐医院肛肠科就诊;之后到众泰大药房购药,到呼兰区中心市场曲家肉铺购物,到客运站南侧OPPO手机店购物,并到过手机店两侧商铺;15时许,乘坐私家车到乐业镇移动营业厅办理业务。
1月11日7时30分,乘坐客车(对青-呼兰)到呼兰区社保局办理业务;8时50分,到呼兰中心市场曲家肉铺购物;10时50分,乘坐客车(呼兰-对青)回到王太屯。
1月1日9时许,到乐业镇集市赶集;回家后,到同村居民家串门。
1月13日,到同村居民家串门。
1月14日,参加利民开发区农村人口核酸检测。
1月15日,到同村居民家串门。
1月16日,居家。
1月17日,居家隔离。
1月18日,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某某,男,48岁,现住利民开发区玉乡村王太屯,为无症状感染者1高某丈夫。按照本地区对农村人口“应检尽检”的防控要求,参加了由当地组织的对农村人口的筛查和核酸检测,1月16日晚反馈检测结果为疑似阳性。1月17日,哈尔滨市疾控中心再次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10医院。1月19日,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3日-15日,每日17时步行至王太屯站乘坐31路公交车,到正大食品加工厂上夜班,次日4时结束工作,乘坐通勤车回家。
1月8日,参加同村居民葬礼。
1月14日,参加利民开发区农村人口核酸检测。
1月16日,17时去单位上班,时接到核酸结果疑似阳性反馈后,被转运至家中隔离。
1月17日,居家隔离。
1月18日,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3:张某某,男,57岁,现住呼兰区兰河社区泰兴幸福小区,为1月18日无症状感染者王某某的丈夫。1月17日,作为1月18日无症状感染者1王某某同单元居住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月18日,作为其妻子的密切接触者,哈尔滨市疾控中心对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10医院。1月19日,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3日-1月14日,每日8时许乘坐同事私家车,到单位上班,16时许返回家中。
1月11日,步行前往到呼兰区卫健局计生楼办事。
1月15日,在莲花镇兴业村办公。
1月16日,正常上下班;16时许,到呼兰区中心市场东侧麻花店购物。
1月17日,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1月18日,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4:宫某某,女,37岁,现住呼兰区兰河社区泰兴幸福小区,为1月18日无症状感染者4孙某的母亲。1月17日,作为1月18日无症状感染者1王某某的同单元居住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月18日,作为其女的密切接触者,哈尔滨市疾控中心再次对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1月18日,由10医院。1月19日,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3日,在泰兴幸福小区附近活动。
1月4日1时,到建设路尔行给女儿送饭。
1月5日14时30分,与女儿步行到大江广厦壹莱健身。
1月6日-11日,每天中午到建设路尔行给女儿送饭。
1月1日-1月16日,居家。
1月17日,医院隔离。
1月18日,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某某核酸检测阳性后,当地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对正大产品及外包装、环境进行采样检测,已检测样本个,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市疾控部门正在进一步扩大样本采样检测范围。同时启动了对企业在岗员工的全员核酸检测,目前名员工已完成采样,检测结果将及时发布。
截止目前,我市累计的5例确诊病例和19名无症医院进行治疗观察,病情稳定。
二、有关要求和建议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大,按省指挥部要求,统筹做好防输出、防扩散、防输入各项工作是当前重中之重。
(一)继续加强外来人员管控
一是对凡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抵返哈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观察+3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学抗体检测”管控措施。二是对近期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抵返哈人员,在抵返前、抵哈后应当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以便后续的排查和管控。三是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假期返乡人员、外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特别是对出现发热等症状及异常情况后进行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二)强化重点场所管理
在内防反弹方面要进一步强化重点场所、重点行业和特殊机构的管理。一是公共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的从业人员、进入公共场所及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员和各人员密集场所要进一步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及消杀措施。二是强化学校、各类养老机构及监所、各类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及邮*快递企业、各类餐饮场所的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三是个体诊所、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问)负责制,各类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抗生素等药品要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和电话确认。
(三)强化防控意识
广大市民要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正确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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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哈广电新闻综合频道记者段瑛琳编辑:王思傲商务合作:3600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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