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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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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23号公告(年2月6日)哈尔滨市现有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4个、中风险地区21个。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综合组《关于有序做好春运期间群众出行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3号)要求,年1月28日至3月8日春运期间,为引导市民群众有序出行,严防疫情输出扩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我市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流动。二、我市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流动,如确需出行,须经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三、我市低风险地区人员省际、市际出行,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望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国家统一防控要求,提前准备好个人核酸检测报告和报批手续,主动配合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出城口查验核酸检测结果,确保旅途平安顺畅。


  年2月6日0-24时,黑龙江省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报告;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确诊病例29例(绥化市望奎县25例、海伦市1例,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2例,大庆市肇州县1例),其中大庆市确诊病例清零;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当日解除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52例(绥化市望奎县28例、青冈县1例,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7例、呼兰区3例,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9例、建华区1例、富拉尔基区2例,伊春市大箐山县1例),其中齐齐哈尔市和伊春市无症状感染者清零。


  截至年2月6日24时,全省现有确诊病例例(普通型例,轻型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例。


  当前,我省新增病例呈波动下降趋势,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请您积极响应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的倡议,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时,要在做好防护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实报告外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抵返我省后要主动向目的地相关部门或社区报告,及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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