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摄影:刘小青
苏仙区委新型冠状病*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苏仙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信息报告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区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规范信息报告流程,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发现中高风险地区且有发热症状入苏人员,要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村(社区)30分钟内报告所在镇(街道),镇(街道)1小时内报告区卫生健康局,区卫生健医院安排救护车准备接送,并报告区委疫情指挥部综合组;医院接到区卫生健康局指令后,1小时内派出救护车到达指定地点,将病例接送到医院隔离观察,进一步筛查、诊断;医院专家会诊诊断为疑似病例者,区疾控中心及时开展流调,并在1小时内将样品送达实验室进行检测,24小时内完成初步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对确诊病例按流程由医院医院隔离治疗。附件:1.苏仙区对境外、港台入(返)郴人员处置流程图2.苏仙区对国内高风险地区入(返)郴人员处置流程图3.苏仙区对国内中风险地区入(返)郴人员处置流程图苏仙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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