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午至发稿前
广州多区发布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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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调整风险区域等级;
荔湾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埔区:公布重点场所,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增城区:公布重点场所。
海珠区
海珠区关于解除部分区域
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海珠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年11月18日14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新港街道
顺华名庭顺华街19、23号。
二、凤阳街道
1.燕岗街以东、燕岗横路以南、燕岗横街4-1号至燕岗横路59号之26以西、燕岗横街以北围成区域〔除燕岗路38号(五凤综合楼A栋)外〕。
2.凤岗脚23号大院34—37号、粤昆苑。
3.泰安居(除凤岗脚92、96、98号外)。
三、江海街道
锦鸿花园小区(除14栋外)。
四、赤岗街道
大江冲25号大院2梯、3梯。
五、海幢街道
富力朗逸轩。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1月18日
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自年11月18日14时起,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瑞宝街道瑞宝北街26号11—13栋。
二、凤阳街道翠怡二街14号。
三、江海街道金穗雅苑B10栋。
四、南石头街道翠城花园23栋。
请广大市民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