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着力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确保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集中发布全区各地各成员单位线索举报方式,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线索。
一、举报线索征集范围
一是以提前预定养老院床位、照顾陪护等名义,诱骗老年人提前预付费用的诈骗犯罪。
二是以“投资养老”名义,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免费鉴定“收藏品”、高额利息等为诱饵诱骗老年人投资的诈骗犯罪。
三是以“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年人签订虚假合同,通过担保、质押等方式抵押其房产实施的诈骗犯罪。
四是以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名义,收取材料费、好处费实施诈骗。
五是以“养老帮扶”名义,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