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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8/14 17: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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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儿童发展规划

(-年)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兴则国兴。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是推进黄南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儿童提供必要的发展条件和机会,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发挥儿童的潜能,是历史赋予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过去的十年,州委、州政府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儿童优先”原则,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和儿童发展,《黄南州儿童发展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将儿童发展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多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儿童工作机制,为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提供了重要保障。儿童教育、身心健康和道德素养进一步提升,儿童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儿童保护工作进一步强化,贫困、孤残、留守、困境等弱势儿童群体得到更多的社会关心关爱,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但由于受经济社会、自然环境、思想文化、传统观念、民族习俗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州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仍然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儿童的整体发展水平、弱势儿童群体的社会保障和关爱服务、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家校社协调育人保障等水平依然较低,改善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未来十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关健时期,也是实现黄南“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关键时期。更是全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识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高质量推进“一优两高”“三区建设”和“山水黄南”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加快推进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黄南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增进儿童福祉注入了强大动力。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儿童全面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进一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将为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引领时代儿童担当新使命,建功新时代,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依照宪法和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黄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有关目标要求,根据《青海省儿童发展规划(-年)》,结合我州儿童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所称儿童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儿童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和完善保障儿童优先发展、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促进儿童和儿童事业全面发展,为培养造就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接班人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握儿童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省州委的部署要求,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儿童工作的全过程。

2.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出台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和发展需求。

3.坚持儿童全面发展。尊重儿童的人格,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促进儿童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实现全面发展。

4.坚持儿童依法保护原则。在儿童身心发展的全部过程,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提高儿童安全防范意识,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5.坚持儿童平等发展原则。消除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歧视,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儿童不因户籍、地域、性别、民族、信仰、受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受到任何歧视,保障所有儿童平等享有发展权利和机会。

6.坚持鼓励儿童参与。尊重儿童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畅通儿童表达的渠道,重视吸收采纳儿童的意见。

(三)总体目标

儿童事业发展与建设新黄南进程同步推进,保障儿童权利的法规规章政策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有利于儿童优先和全面发展的社会风尚更加优化,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可及和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法律保护、家庭、环境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儿童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2.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健康素养水平。

3.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4.0‰6.0‰和8‰以下,地区和城乡差距逐步缩小。

4.构建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

5.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6.进一步加强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管理的预防接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

7.构建城乡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体系,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的知识、方法和技能。提高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儿童心理健康素养水平。

8.0-5岁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5%和10%以下。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9.儿童总体近视率明显下降,0-6岁儿童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3%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56%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达到%。

10.培养儿童良好运动习惯。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0%以上。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到%,儿童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11.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儿童心理健康素养水平。

12.引导家庭、学校等做好适龄儿童性健康教育,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不断提高。

策略措施:

1.优先保障儿童健康。将儿童健康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儿童健康主要指标纳入政府目标和责任考核。加大对农牧区儿童健康事业投入力度,落实妇幼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任务,加强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重点进行母乳喂养、心理行为发育、常见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建设统一的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儿童健康统计制度,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实现儿童健康全周期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2.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以妇幼保健机构、医院儿科等为重点,统筹规划和设置区域内儿童健康服务资源,促进儿童医疗服务均等化。完善儿童三级诊疗服务网络,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科、儿科与儿童保健科建设,持续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儿科转岗医师培训,州、县(市)两级均设1所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0.75名、床位增至2.6张。健全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儿童保健医生。完善儿童急救体系。加快儿童医学人才培养,提高全科医生的专业技能。

3.加大儿童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大力开展儿童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强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通过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持续在家庭、社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加大预防疾病、及时就医、咨理用药、合理膳食、应急避险、心理健康等儿童健康知识和技能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健康素养。构建全媒体健康知识传播机制,依托新媒体、“互联网+”、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专业社会组织等开展健康科普活动。预防制止儿童吸烟(含电子烟)、酗酒,保护儿童远离毒品。

4.保障新生儿安全与健康。强化医疗机构内产儿科医生产前、产时及产后密切合作,大力推广新生儿安全与保健适宜技术。深入实施危重新生儿筛查与评估、高危新生儿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儿死亡评审等制度。加强新生儿规范化访视,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90%以上。完善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加强危重新生儿救治保障投入,加快县(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完善新生儿危重症救治、转诊网络,州、县(市)至少设有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5.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宣传普及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减少环境危险因素对健康孕育的影响。建立多部门联动防治出生缺陷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加强婚前孕前保健,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加大财政投入,促进母胎医学发展,扩大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病种范围,降低重大出生缺陷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加强出生缺陷监测。

6.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强化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广和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技术,落实好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提高儿童健康管理水平。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扩大0-6岁儿童听力、视力等残疾筛查地区覆盖面,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卫生健康管理,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保健设备,提高常见病与传染病预防保健能力。加强流动、留守以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

7.强化儿童疾病防治。以肺炎、腹泻、贫血、哮喘、心理行为问题等为重点,推广早筛、早诊、早干预的儿童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和综合管理适宜技术。加强儿童口腔疾病防治,开展儿童口腔健康教育、健康检查、窝沟封闭等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工作,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25%以内。加强儿童新发传染病管理以及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阻断工作。完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病诊疗体系、药品供应制度、综合保障制度。加强罕见病管理,加强中西医协作,推广应用中(藏)医儿科适宜技术。

8.规范开展免疫接种服务,规范实施儿童免疫规划。逐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维持较高水平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对疫苗质量、冷链储运、免疫规划制度落实、预防接种活动的监督检查,完善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相关规定。

9.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科学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工作,规范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的儿童早期发展工作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培养,健全工作规范和标准。开展涵盖良好健康、充足营养、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安全保障等多维度的儿童早期发展综合服务。积极推动儿童早期发展均等化,结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探索推广入户家访指导等适合农村牧区儿童、困境儿童的早期发展服务模式。

10.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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