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31日讯(记者张润琪)日前,广州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广州润丰传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20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广州润丰传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资料显示,广州润丰传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年6月开始,为开展业务推销商品,通过公司备案的网站“润丰传酶”发布虚假广告,包括在其公司备案的网站“润丰传酶”发布“纯绿色天然,不添加任何化学成分”“纯天然·无添加”等广告内容的行为。同时,涉案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广州润丰传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上述广告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责令涉案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20万元罚款。
天眼查显示,广州润丰传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润丰传酶”)是一家生物蛋白酶产品综合服务商,注册资本万元。该公司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均为黄晖,持股比例67.50%。天眼查同时显示,黄晖对3家公司有实际控制权,除了润丰传酶,还有广东岸能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深圳青春不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来源: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