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1号)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保护广大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情防治工作需要,经西平县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所有从武汉市回西平县的人员应立即主动到所在村(居)委进行登记,要配戴口罩,居家隔离14天,不要外出。同时每天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