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园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扬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高邮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月4日
以下为扬州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全文:
关于做好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做好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1、严格个人防护。引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春节期间置办年货时,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
2、加强通风和消*。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接收快递包裹、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时,佩戴一次性手套,打开货物前对其包装用酒精消*。
3、减少人员集聚。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提倡春节期间不串门拜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