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1号)
为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织密织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网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科学准确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四川省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和广安实际制定公告如下。
一、入(返)广人员实行分类健康管理。境外入(返)广人员必须接受“14+7+7”隔离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首站接受14天集中隔离,入(返)广后再接受7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再7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此外,应当持续加强自身健康监测,出现咳嗽、发热等疑似症状应当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广人员,必须接受“14+2”管理措施,即抵广时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至少2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结束后倡导7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入(返)广人员,必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必须立即在首站进行全闭环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自由流动。
无上述旅居史的低风险地区入(返)广人员,持“四川健康天府通”绿码(健康绿码)可自由通行,倡议减少外出、聚集,并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