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肺炎为新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目前已成为全球性重大的公共卫生事件。通过积极防控和救治,我国境内疫情基本得到控制,仅在个别地区出现局部暴发和少数境外输入病例。
由于全球疫情仍在蔓延,且有可能较长时期存在,新冠肺炎在我国传播和扩散的风险也将持续存在。为进一步加强对该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国家卫健委组织专家在总结前期新冠肺炎诊疗经验和参考世界卫生组织及其他国家诊疗指南基础上,形成了《新型冠状病*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指导广大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
新型冠状病*(-nCoV)属于β属的冠状病*,有包膜,颗粒呈圆形或椭圆形,直径60~nm。体外分离培养时,新型冠状病*96个小时左右即可在人呼吸道上皮细胞内发现。
冠状病*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氯己定不能有效灭活病*。
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感染的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在潜伏期即有传染性,发病后5天内传染性较强。
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
接触病*污染的物品也可造成感染。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由于在粪便、尿液中可分离到新型冠状病*,应注意其对环境污染造成接触传播或气溶胶传播。
人群普遍易感。感染后或接种新型冠状病*疫苗后可获得一定的免疫力,但持续时间尚不明确。
肺脏、脾脏、肺门淋巴结和骨髓、心脏和血管、肝脏和胆囊、肾脏、脑组织、肾上腺、食管、胃和肠黏膜、睾丸等组织和器官均可受累。
潜伏期1~14天,多为3~7天。以发热、干咳、乏力为主要表现。
部分患者以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为首发症状,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
轻型患者可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嗅觉及味觉障碍等,无肺炎表现。少数患者在感染新型冠状病*后可无明显临床症状。
重症患者多在发病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和(或)低氧血症,严重者可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及多器官功能衰竭等。
极少数患者还可有中枢神经系统受累及肢端缺血性坏死等表现。值得注意的是重型、危重型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
儿童病例症状相对较轻,部分儿童及新生儿病例症状可不典型,表现为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或仅表现为反应差、呼吸急促。
极少数儿童可有多系统炎症综合征,出现类似川崎病或不典型川崎病表现、中*性休克综合征或巨噬细胞活化综合征等,多发生于恢复期。主要表现为发热伴皮疹、非化脓性结膜炎、黏膜炎症、低血压或休克、凝血障碍、急性消化道症状等。一旦发生,病情可在短期内急剧恶化。
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多见于老年人、有慢性基础疾病者、晚期妊娠和围产期女性、肥胖人群。结合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诊断标准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临床分型包括轻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
重型/危重型高危人群包括(一)大于65岁老年人;(二)有心脑血管疾病(含高血压)、慢性肺部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中度至重度哮喘)、糖尿病、慢性肝脏、肾脏疾病、肿瘤等基础疾病者;(三)免疫功能缺陷(如艾滋病患者、长期使用皮质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导致免疫功能减退状态);(四)肥胖(体质指数≥30);(五)晚期妊娠和围产期女性;(六)重度吸烟者。
保持良好的个人及环境卫生,均衡营养、适量运动、充足休息,避免过度疲劳。
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打喷嚏或咳嗽时应掩住口鼻。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科学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呼吸道症状时应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近期去过高风险地区或与确诊、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应主动进行新型冠状病*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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