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号根据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平安过节,现就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减少流动和聚集(一)广大市民要主动学习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科学安排生产生活,切实做好自我防护;提倡本地就业人员留在五峰过年,倡导五峰籍在外(含境外)人员留在当地过年。确需返乡的,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错峰返乡、直达返乡,回乡后主动接受疫情防控管理;各乡镇、各单位要为留在本地过年的人员提供生活便利。(二)广大市民要减少探亲访友、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要减少在电影院、歌厅、酒吧等室内人群聚集场所停留时长。倡导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有效疏解采购年货导致的人群聚集。公共服务场所要设置人员导流间隔区,降低人员密度。(三)广大市民外出时应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文娱场所、旅游景区、公交站点、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时必须按要求测体温、扫码通行。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报告村(居)委会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四)宾馆、酒店、旅店、民宿等住宿行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对入住人员登记身份证、测体温、查验通信行程卡和健康码,核验通过登记后方可入住,对体温异常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二、加强来五返五人员管理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返乡。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以及省内跨市州的发热门诊医护及工作人员,医院医护及工作人员,口岸检疫、边检和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农集贸市场、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需持7天内新冠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返乡。返乡前请提前告知返回地村委会(社区),如实报告个人相关信息。各地村委会(社区)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及时查验返乡人员核酸检测结果证明,没有证明的,应立即进行核酸检测。(二)上述人员返乡后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返乡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天自测体温两次,尽量不外出、不流动,确需外出的,应报告村(居)委会并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腹泻等症状时,应迅速到当地卫生院就诊并第一时间报告村(居)委会。返乡期间,自觉做到“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三)境外来五返五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五返五人员,继续按有关防控*策实行闭环管理。三、做好冷链物品和邮寄快递物品防疫广大市民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海鲜、肉类等冷冻冷藏食品,不要购买没有“鄂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在选购、清洗加工冷链食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和食品外包装消*,做到生熟分开,分隔存放,煮熟蒸透。接收来自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货物、快递包裹时,应做好自身防护,进行消*处理。食品生产企业、经营户,餐饮单位一律不准采购、加工、销售未取得“一单三证”(海关通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敬请广大市民共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举报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及个人。应主动报备而不主动报备的,当事人须自行承担检测、集中隔离观察相关费用。对因瞒报、迟报“来五返五”信息,造成疫情扩散的相关人员,依法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不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措施的相关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实施集中隔离,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特此通告。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年1月26日
*策咨询电话
核酸采样及检测机构
来源: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五峰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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