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为切实做好年春节期间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市、县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1.全镇各地各单位、各社会团体、居民群众原则上不组织团拜、联欢、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开展节日祈福(含舞狮、唱戏、添丁酒等多人参与的活动)、庙会灯会、正月廿开市纪念日等群众性活动。对聚集活性活动落实“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规定,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一律不予审批,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组织者相关法律责任。
2.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10人以下。“红白事”一律从简,同时必须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备。
3.全镇寺庙等宗教场所一律暂停对外开放。
4.电影院、网吧、KTV、酒吧等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执行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75%的*策。同时,要落实压缩规模、控制人数、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
5.尽量减少出门,家庭住所勤通风;倡议不串门、不聚会,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