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诊所擅自接诊新冠肺炎症状患者被责令关闭整顿
年5月16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和可疑病例闭环管理,进一步加强诊所、基层医疗机构、医院疫情防控工作,特别强调:
所有诊所不得诊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诊所发现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时,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按规定要求做好登记、报告、转诊,对于日常医疗工作中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诊所,一经发现要立即关闭。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加强辖区个体诊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管理,杜绝擅自接诊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等违法行为发生,兴宁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在5月26日组织召开“兴宁区民营医疗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布置会”后,立即对辖区内个体诊所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辖区个体诊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意识,规范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从检查情况看,个别单位仍存在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严、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医务人员不主动督促患者佩戴口罩、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等行为。
在年5月31日的监督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南宁卢迪诊所存在未转诊并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情况。6月1日,执法人员约谈该诊所负责人,并对该诊所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该诊所在10日内关闭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接诊病人。若在关闭整顿期间开展诊疗活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目前,南宁市新冠疫情防控处于常态化阶段,南宁市也不属于中高风险地区,但“常态化不等于正常化,低风险不等于零风险”,防控疫情不可以松懈。
执法人员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个体诊所、个体门诊部、村卫生室不设发热门诊,不能接诊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如果发现自己有上述症状时,要及时到设有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新冠疫情防控监督,对各类医疗机构不落实防控工作的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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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乔越
图:*权勇、梁正
校对:罗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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