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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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1/26 14:57:00

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9号)

为切实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福建、黑龙江、澳门等地当前疫情形势,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将近期我区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01

强化重点人员健康管理

近期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涉疫重点地区来龙返龙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道、村居(社区)或所在单位报告。自觉接受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向所在街道报告。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交通场站、宾馆酒店等要加强重点地区来龙返龙人员的排查,一旦发现,第一时间报告所在街道,落实健康管理措施。近14天有*、福建、吉林省长春市等近期涉疫地旅居史的来龙返龙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无法提供,须在抵龙24小时内就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02

持续做好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

健身房、影院、网吧、景区景点、酒店、餐饮场所、养老机构、商贸市场、休闲娱乐场所等各类重点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亮(扫)码、保持社交距离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医院、宾馆(酒店)住宿还应查验行程卡。棋牌室、KTV等文体娱乐室内密闭场所、宗教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要坚持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控制接待规模,在严格落实测温亮(扫)码、保持社交距离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可逐步有序开放,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70%。03

持续加强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管理

加强对医疗机构、诊所、药店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管,医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一律不得接诊发热等十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所有零售药店对购买发热、止咳、抗生素、抗病*四大类监测范围药物,要进行实名登记销售,主动引导购买药物的市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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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安排出行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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