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0月6日绥宁县疾控中心接娄底市疾控中心推送信息提示:我县长铺镇中心街居民赖某为入境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目前赖某在我县进行集中隔离,身体状况正常,无发热或呼吸道症状,首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经调查其在绥宁行程轨迹如下:
10月1日从昆明乘坐G高铁于11:50抵达怀化,期间赖某与无症状感染者戴某(双峰县人)在同一车厢,13:45赖某乘坐G列车由怀化至洞口,抵达洞口高铁站后,直接打的在李熙加油站下车,后由其亲戚接到李熙家中。
10月2日待在李熙家中未曾外出。
10月3日15时0分至15时40分到唐家坊镇街上购物,15时到唐家坊镇明伟平价超市取快递,15时19分到唐家坊金马超市,15时30分到步升超市购物。
10月4日待在李熙家中未曾外出。
10月5日11时25分在唐家坊加油站附近乘坐金屋至绥宁的客车(最后一排)于13时左右抵达绥宁汽车总站,13时14分在三中路口公交车站乘坐1路公交车13时21分在*协附近站台下车,后步行返回家中。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看到公告后及时相互转告,如有以上时间段与赖某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立即向属地村(居)委会和工作单位报告,经县疾控中心评估,积极配合做好集中隔离或自我居家健康监测,并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绥宁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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