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责令该机构
立即关闭,停业整顿!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46号)“对于日常医疗工作中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诊所,一经发现要立即关闭,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的规定,茶山镇卫生健康局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责令东莞茶山杏和林门诊部立即关闭,停业整顿。检查还发现该机构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已转交给镇综合行*执法办进行下一步的跟踪处理。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不得诊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发现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时,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按规定要求做好登记、报告、转诊,对于日常医疗工作中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医疗机构,一经发现要立即关闭。敲黑板01
患者出现发热、咽痛、干咳
如何到发热门诊规范就诊?
(1)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单人单车,不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手卫生。
(2)就医时与医护人员和其他患者,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3)就诊时配合发热门诊医护流行病学调查,实事求是,配合检查和处置。
(4)未经发热门诊医生允许不擅自行动和离开发热门诊,保持就诊的独立性。
02
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应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具有新冠肺炎十大典型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以及近14天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进口货物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各类患者,应主动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要随意到不具备诊治资质的各类诊所、卫生所或门诊部就诊,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交叉感染的风险。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大家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来源
东莞阳光网综合茶山快讯
编辑
叶秀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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