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现就加强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患者就诊管理公告如下:
市民如患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患者请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医院、中医院、二院、妇幼保健院)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个人相关信息、外出旅居史和接触史。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禁止接诊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患者。
欢迎广大群众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行监督举报,对举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局将严格依法立案查处。
监督举报
梅河口市发热门诊地址和联系方式:
梅河口医院发热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