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71号)
4月25日20时30分,西宁市发布的2例新冠肺炎病*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经专家组诊断为1名确诊病例(轻型)和1名无症状感染者。其中确诊病例58号系4月25日第70号通告公布的号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80号系第70号通告公布的号阳性人员,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如下。
确诊病例58号、无症状感染者80号(两人公共场所活动轨迹相同)
4月17日—24日,均在城东区锦峰滨河苑小区居家医学观察,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呈阴性。
4月25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21:30左右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上述人员进行医疗救治等工作。
鉴于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力更强、传播速度更快、传播过程更加隐蔽等特点,请广大市民继续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信谣、不传谣,坚持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习惯,持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科学佩戴口罩、测温验码等防控要求,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佩戴口罩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疾控中心电话报备(电话附后)。
附:
西宁市疾控中心:
西宁市大通县疾控中心:
西宁市湟源县疾控中心:
西宁市城东区疾控中心:
西宁市城中区疾控中心:
西宁市城西区疾控中心:
西宁市城北区疾控中心:
西宁市湟中区疾控中心: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年4月26日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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