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2日,曹县疾控中心收到德州市疾控中心关于追踪新冠肺炎病例接触人员的协查函。张某某3月日与德州确诊病例同车厢同乘G列车,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经流行病学调查,张某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年3月日0:在淄博站乘坐G次列车08车厢,:02到达济南站,:步行至济南长途汽车站购买(济南-菏泽)汽车票,:40左右上大巴车,7:00左右在菏泽汽车总站下车,7:0左右在汽车站门口乘坐拉客三轮车,7:20在菏泽城际公交站下车,7:42左右乘坐路(菏泽-庄寨)公交车,8:40左右在庄寨公交站下车,8:4乘坐出租车前往桃源,9:在桃源镇大寨集前杨口村下车,居家无外出。以上所乘车辆车牌号均不详。年3月6日—年3月7日居家无外出。年3月8日上午居家无外出,3:20骑电动车至大寨集韩全礼小店购物;3:23-4:22至大寨集东街澡堂洗澡、拔罐;4:2至桃源镇东街关升副食门市购物;4:43至惠众医药买过敏药;4:至美家装饰购物,4:4在路边摊买香蕉;返回家中无外出。年3月9日居家无外出。年3月0日0:30-0:0左右骑电动车至桃源镇卫生院核酸采样点做核酸检测;:0左右返回家中,无外出。年3月日上午居家无外出,6:8左右骑电动车至桃源周庄诊所购买过敏药;6:4左右返回家中,无外出。年3月2日居家无外出。年3月3日0:20接至曹县集中隔离点隔离医学观察。3月3日3:3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涉及我县的部分次密切接触者已按照要求落实集中隔离管理措施。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张某某可能有接触或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立即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要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